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页>>生活导报>>一版
 
李维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消法》需要完善
[3月13日 1:1]
据中央电视台昨《新闻30分》报道由于住房和汽车等大额消费品以及一些新的购物形式没有在8年前颁布的《消费法》中明确说明和界定,李维屏委员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应尽快补充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李维屏委员说:“1993年颁布的《消法》在部分内容上已不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需要。譬如,传统消费观念上,把住房和汽车列入生产资料,而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和汽车已经成为家庭和个人的消费品,而这些大额个人消费品《消法》却没有列入其中。另外从消费形态上来看,譬如网上购物、就医甚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收费等,这对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消费。”李维屏委员建议,应该把那些新出现的商品,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