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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内“下岗”全部向“失业保险”并轨
[3月10日 2:14]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透露,我国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转轨工作,最晚在2004年底结束。届时,“下岗”一词将成历史。

  目前,已明确安排并轨时间表的有12个,其中内蒙古、上海、江苏、山东、陕西定于2002年实现并轨,辽宁、浙江、湖南、新疆定于2003年实现并轨,云南等省2004年实现并轨。下岗职工进入失业保险后,待遇会不会比在“就业培训中心”的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官员说,差别不大。在“就业培训中心”,职工基本生活费比领失业保险金会高一些,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医疗保险方面。在“就业培训中心”,下岗职工仍可享受医疗保险,而进入失业保险后,每月只能发10元的门诊费,大病补助最高为两万多元,24个月后将失去这些补助。摘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