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元旦刚过,有人向人大和纪检部门举报了姜建仲拉选票的事。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和查处。1月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对其刑事拘留。1月9日,中共临汾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于同日报临汾市委常委会议、行署办公会议批准,决定开除姜建仲党籍,撤消其副县长职务,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姜建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还在他家里搜查到了没有来得及送出去的9个装有现金的信封。
姜建仲在吉县做了两年副县长,主管工业。据当地的一位老领导评价,这两年吉县的工业并没有太大的发展,姜建仲有干事的热情,但“缺乏高明的点子”,当执行者可以,不适合做领导。这位老领导还向记者透露,1998年姜建仲由乡党委书记候选副县长时,组织部门认为他不太可能当选,可结果却大大出人意料,姜建仲当选了!据传他曾向部分代表赠送了20元一件的衬衫。这位老领导说,姜建仲这次“贿选”,很可能是从那件事中尝到了“甜头”。他说,姜建仲“贿选”事件及早暴露是件好事,因为临汾前不久撤地建市,今年召开的是第一届人代会,在此之前已有人想借此机会进行“活动”,有的想当副市长,有的想当人大副主任,有的想当政协副主席,冒出了很多不好的“苗头”。由于有关部门对姜建仲事件的及时处理,这才刹住了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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