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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专门会议指出
加强房屋租赁管理集中三个月全面整治
[3月9日 1:54]

本报记者戴谦

本报讯昨日市综治委召开的全市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会议指出,3、4、5三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租赁(借)房屋专项治理活动,以规范租赁行为,促进我市租赁房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景瑞在会上讲话,副市长刘建华主持了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目前全市已登记的出租房5万余户,租赁房屋居住的暂住人口共有2.3万余人,其中市区7.8万余人。虽然我市公安部门近年来对租赁房主登记核发《暂住人口准住证》和签订治安责任书,房产部门也开始对租赁房主核发《租赁房屋许可证》,但租赁管理工作依然难度较大,也由此出现了一些治安问题,如违规租赁,引发了大量的房屋纠纷;承租人员成份复杂,违法犯罪人数居高不下,2000年已达到614人。

  昨日的会议上,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的通告》,并确定了三个月集中整治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其中包括,3月份集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通告》内容家喻户晓;4月份着重抓好对单位和个人租赁房屋和闲置房屋情况的摸底调查登记工作;5月份重点抓好租赁房屋的整改工作,督促出租和承租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手续者,公安、房产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魏景瑞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房屋租赁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市)、街道(乡镇)都层层建立有关领导和办事机构,各级综治办要将这一清理整顿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之中。(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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