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选医院、病人选医生、病人选药,一时间成为医改的佳话。然而,记者采访北京市第六医院的副院长王琳时,王院长认为,这项改革目前是“利”、“弊”互见。
王院长说,大病统筹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存在着不公平竞争。以一万元作为起始价为例,一级医院个人承担15%,二级医院18%,三级医院20%,病人选择一级小医院和三级大医院只差几十元钱,病人无论大病、小病,都涌到了大医院。应该鼓励患中、小病的病人选择小医院。
“现在很多医院的‘病人选医生’,纯粹走形式,病人只能对着墙上的医生照片‘选美’。”王院长说,病人选择医生,很多时候是盲目的。医院把医生简况向病人介绍时,只有年龄、职称、学历、特长等几项,简单笼统。比如心血管科医生,有的擅长心脏病,有的擅长高血压,而高血压又有更细的分类,很难通过照片就做出抉择。绝大多数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让他们自己决定找哪个医生看,就成了“跟着感觉走”,选择变成“相面”、“押宝”,走对了当然皆大欢喜,走错了双方尴尬不说,还延误了治疗时间。
从另一角度讲,医生单纯的作为被选择者,不利于医院培养人才。病人选择临床经验丰富、职称高的医生,那么,年轻医生用什么来积累临床经验呢?目前,在一些医院甚至出现了“技术封锁”现象。一些有绝招的中老年医生,不再将自己的技术传授给尚待提高业务水平的中青年医务人员,对中青年医务人员的发展有一定影响。
王院长说,医学是人学,让病人自行选择医生、药品需要格外慎重。病人选医生,应该侧重于选择家庭医生、社区门诊,这有利于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水平,但在住院区则不适用。摘自《北京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