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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到浴场游泳发生意外
溺水死亡谁之过
[3月8日 1:3]

闵妤张伟

本报讯精神分裂症患者刘某在青岛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期间,从医院跑到第一海水浴场游泳淹死,病人家属为此把医院告上法庭。近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去年8月6日晚,刘某从医院来到浴场游泳,医院和病人家属都不知此事。次日早晨,有人发现刘某溺水,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家属认为,刘某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辨认和自控能力,医院在提供各种医疗服务的同时,还应对刘某负有监督和看护义务。第七人民医院则称,他们对病人有两种护理方式,一是医院护理,一是病人家属护理。该病人属于后者,所以病人出事,医院不该承担责任。

  刘某的家属辩称,院方以前从未说过家属要承担护理责任,家属只是定期给病人送饭。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闵妤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