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及到年龄在23岁以下的球员转会问题,那么培养这名球员的俱乐部将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鼓励更多的俱乐部,尤其是中小俱乐部培养更多的年轻球员。
制定某种稳定机制,以便向在培养和教育球员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的俱乐部,包括业余俱乐部提供更多的经费。
年龄在18岁以下的球员如果加盟海外俱乐部必须符合转会双方事先达成一致的条款,各国足协将制定和落实某些规定以确保这些球员能够得到相应的体育及基础知识教育。
规定每个赛季只能有一个转会期,进一步限制赛季中期的转会,并规定每名球员一个赛季只能转会一次。
规定效力合同的最低和最高年限分别为1和5年。
规定俱乐部在与年龄在28岁以下的球员签约的前3年内享有保护权,即如果任何一名球员在与俱乐部签约的前两年之内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这名球员在新赛季加盟另一家俱乐部之后将在最初的四个月里面临禁赛处罚。
规定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以维护足球比赛的正常进行,使得球员只能在赛季末单方面提出解除效力合同。
如果合同被单方面解除,那么无论是球员还是俱乐部都有权得到赔偿。
将建立一个有效、快速以及客观的仲裁机构,其成员由球员和俱乐部官员选举产生,球员和官员选举的成员人数相等,而且机构主席必须具有独立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