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0日,崔永元诉北京华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一案,终于以法院判定被告侵权,给付精神赔偿金10万元,并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连续发布致歉声明一周而尘埃落定。
然而,2月20日晚9时,出现在记者面前的崔永元却是一脸苦涩。他的第一句话便是问自己的代理律师:“任律师,您看咱这官司算赢吗?”
一直代理崔永元案的任勇律师表示,对此案结果有三点不尽满意:一、拖得时间太长,从立案到一审判决,历时近两年,已经严重超过了审限;二、对判决的经济利益补偿不满。因为判决中接受了原告方提出的几乎全部侵权事实,已认定被告侵权,却只判决赔付10万元,与被告几亿元的获利不成比例,被告方没有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三、诉讼费方面,法院判决原告承担1.55万元,被告承担3000多元,钱虽不多,但做律师的都知道,诉讼费也是衡量是否胜诉的一种标准。崔永元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岳成也指出,本案侵权事实很清楚,适用法律也很简单,难就难在赔偿多少。支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他称现在这一判决为“迟来的判决”,而正义是由两方面组成的,一是公正,二是效率,这正是最高法院所一再强调的。同时,10万元的赔偿金又远远不能达到保护原告、打击侵权行为的目的。崔永元则非常直接地告诉记者:“如果我们对这个判决满意,那就说明我们以前提出的要求都是无理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