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8日早晨7时45分,公安、检察、法院方面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陆续到达江西省看守所。
8时零5分,胡长清被提出监号。在进入那间临时布置为法庭的普通会议室时,他的脚镣被卸下。进得门来,只见一审审判长和两名一审法官端坐正面,公诉人与法庭书记员端坐两侧。审判长示意胡长清坐在屋中央的椅子上,四名头戴钢盔、佩带绛红色“执刑”袖章的法警随即站到了他的两侧与身后,气氛倏然有些紧张。
审判长宣读完最高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让书记员当场向胡长清送达这一裁定。于是,胡长清从座椅上站起来,走到书记员面前,收下裁定书,并在送达文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时,他还不忘写下两行认为裁定书没有体现政策,他不服裁定的意见。然后,他回座位上。
审判长又说:“胡长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对你执行死刑命令,本院根据最高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今天对你执行死刑,对刚才宣读的最高院的复核裁定,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你向家庭还有什么遗言需要交待,还有其它什么事需要交待?”
胡长清对这最后时刻似乎也曾有过思想准备,因此,他清了一声嗓子,神情凄惶、语言低沉地说:“我说这么两个意思。我很遗憾,我犯了重罪,罪不容赦,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罪行严重。第二,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罪行严重,我就走了一个坦白从宽的道路……”
审判长打断说:“这个问题你过去阐述过了。”
胡长清不甘心地说:“我讲明,从中央审查期间,9月29日之前,我基本上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事后在中央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我又进一步主动地交代,我想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这应该有体现,刑法有关条款的解释,虽然没有法定的但有酌定从轻的情节,可是,没有得到体现。我想即便是最高法院裁定我死刑,但这个话我要说出来。”
审判长又问:“还有什么要说?”
胡长清说:“第二呢,我想家里嘛,前天家属来了,谢谢组织的关心,就是希望组织上能够照顾到我的家属,照顾到我的两个没有成家立业的孩子,在财产没收的时候,因为有些财产涉及到夫妇两个人,我相信法庭能够照顾到我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还没有成家立业,我还有95岁的老母亲,还有一个岳父一目失明。这个,家里交给了组织,我相信组织能够考虑我家里实际情况,在没收财产的时候,给我家属一部分,给我孩子、赡养亲属一部分,这是法律规定的,请实事求是地给予关照。既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最终审的裁决,我也只能如此了。就是请把家属给我安置好。我就讲这么几个意思吧。”
稍停片刻,胡长清又问:“这个裁定书给家属吧。”
审判长说:“你先拿着。”
这时,法警和工作人员准备给胡长清上绑、拍照、验明正身。胡长清在不得不接受这死亡现实的同时,仍心有不甘地问审判长:“哎,院长,我还写了一个给中央领导的信和我的申诉寄给最高法院院长,今天应该收到了,不知作何处理了?”
“知道了。好吧。”审判长回答。
给胡长清上绑时,胡长清用手抹了一下头发,因为他头顶微秃,常有梳头的习惯,用旁边的头发遮盖已有些光秃的头顶。在一旁的看守所副所长赶紧找来梳子给他梳理一下头发,胡长清感激地说了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