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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走私走到末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七犯被执行死刑
[2月24日 2:13]

  本报讯据新华社昨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王金挺、接培功、黄山鹰、庄铭田、李土专、吴宇波、叶季谌等7名被告人,昨天已分别在厦门、福州、泉州三地被执行死刑。

  走私犯罪分子王金挺、接培功、黄山鹰、庄铭田于1996年至1998年间,分别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互勾结或事先通谋,大肆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天然橡胶等货物。罪犯李土专组织、介绍他人为走私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3份,偷逃税款人民币1571.9万元。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索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组织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并有49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一审判决后,杨前线、庄如顺、蓝甫等49人和1个被告单位也提出了上诉。由于杨前线、庄如顺、蓝甫、方宽荣等人在二审期间提供的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线索尚在核查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待有关部门查证后,再依法作出二审裁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除对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长陈建銮受贿、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的受贿犯罪改判有期徒刑16年外,其他案件的上诉均裁定驳回,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