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洪志遥传“经文”,再三催促制造的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圆满升天”的自焚事件,让许多“法轮功”的痴迷者纷纷从噩梦中醒来:原来这就是李洪志指引的“天国世界”:最近,一位山东潍坊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在醒悟后感受颇深地说:“世界上哪有成神成仙的‘圆满’,我一定要做一个平常好人!”这真是“迷而知返,得道不远”,认真地、幸福地“做一个平常好人”?这真让笔者感到这位觉醒者很有一些“得道”的味道。善哉!善哉!
何谓“平常好人”?概而言之,须做到五点。一曰笃信科学,自主人生。渡人升天成神,这已是无赖骗子沿用几千年的老把戏,谁曾见过从“天国”回来的神人?古人云:“国将亡,听于神。”笔者妄加一句:“人将亡,听于神。”李洪志装神弄鬼,自称是万能的“主佛”,还不是当了外国人反华的走狗?那些痴迷于李洪志的妖言而顽固到底,把宝贵青春生命交由李洪志这个“神”来主宰的人,还不是顷刻化作一具具黑黢黢的焦尸,成了这家伙卖国求荣换取个人享乐的牺牲品?
二曰忠心报国,奉法为民。对于任何一个公民来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凡是怂恿你铤而违法闹事的人和“功”,绝非正人善道,断不可从。
三曰尽天伦之责,享天伦之乐。一个人如果连父母都不认,连兄弟都不亲,连妻子儿女都不爱,很难想像他会爱国、爱民,又何善之有?离人骨肉,毁人亲情,仅此一端,也足见李洪志和“法轮功”罪恶之深。
四曰清廉做人,勤谨敬业。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官行政执法固不可贪惰,为民亦应以清白勤奋为要,否则,官非好官,民非好民。
五曰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倘利他人事常做,有损家国切莫为。在李洪志操纵蛊惑下,一些“法轮功”痴迷者的聚众闹事,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家庭,已成一种祸害。
做一个平常好人,这是许多人经过人生磨炼后的追求,是一种真正的大彻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