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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缺了包装物商家不能拒绝退货
[2月12日 2:47]

记者徐勇

本报讯商品如果缺了包装物,是否可以成为商家拒绝退货的理由?近日,家住辽宁路的徐先生拨通本报“消费在线”,对商家的做法表示置疑。

  徐先生说,一周前,他在市北区浪隆电器商店购买了一台微波炉。用了两天后,徐先生发现微波炉的定时器时常出现故障,而且烹饪出的菜肴半生不熟。当徐先生找到商店要求退货时,因微波炉的包装物已被丢弃,店家以“包装物丢失后,难以向厂家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事后,徐先生经与店家反复交涉,最终缴纳了30元的包装费后,才得以将微波炉退掉。

  记者上周末与消协取得联系。据介绍,销售商以包装物不全为由作不予退货处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但为了减少销售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损失,消协建议消费者可保留商品包装物7天,有条件的最好能保留15天以上,以便于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后顺利退换。(记者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