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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炸油条业主被抓住
[2月11日 2:39]

李明

本报讯昨天清晨,正开着两个电炉炸油条的潘某,因窃电被电业局工作人员抓了个正着。

  清晨7时,电业局工作人员根据市民举报,来到位于北山二路1号的人民蔬菜副食品连锁有限公司突击检查,发现有人在门口的两台电炉前炸油条。电业局工作人员立即来到电表箱前,发现该业户将电线接于表前,是明显的窃电行为。经查,两台电炉的用电量为12千瓦/时。电业局工作人员随即将该电表查封。

  据电业局客户服务中心孙主任介绍,根据我省新近颁布的规定,电业局将首先查明窃电户的实际用电量变化(即历史正常月份用电量和被查处时用电量的差额),然后根据这一变化量的3-5倍来计算窃电者应缴纳的违约金数额;窃电行为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家蔬菜副食品商店已租给个人经营。(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