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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昨日一篇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共鸣,他们在敬佩出租车司机义举的同时提出建议
立法处罚“见义不为”
[2月10日 2:59]

记者邴启欣

本报讯本版昨日报道的《路遇求助请伸手》消息,在读者中引起共鸣。他们在对出租车司机刘孝森表示敬佩的同时,对“见义不为”者的行为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T5980号出租车司机李顺集昨日一早看到报道后,给记者打来寻呼。他说,打心眼里佩服刘孝森的义举,若自己遇到类似的事,也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艺华出租车公司T2391号标兵车女司机王爱华,昨日中午连饭都没顾得吃就赶到本报编辑部。她说,自己开出租车多年,曾救助过10多名路遇不幸的人,也目睹了个别司机见死不救甚至撞人后驾车逃逸的事情,她企望全社会都能关注这一现象。青岛铁路分局退休工程师张荫海给记者打电话说,应该呼吁立法部门尽快研究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既能依法表彰和保护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者,又能对见死不救或见义不为者依法予以处罚。(记者邴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