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决定本月内对市内四区违章犬进行专项治理。
该通告指出,市内四区为限制养犬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禁止在市内四区非法从事犬只的养殖和交易;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公具、电梯或出入街道、公园、广场、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已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于2月17日前,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养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或者自行转移到非限养区域饲养;逾期按违章犬予以收缴或捕杀。
对于违章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加处罚。同时,设举报电话为:市南公安分局:2849690,市北公安分局:3826473,四方公安分局:3720705;李沧公安分局:7610517,市公安局:2864925。(戴谦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