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记者暗访了正在大量招人的云霄路美食街。从南往北一路走去,鳞次栉比的酒店门口,贴着大大小小的招工启事。
他们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到劳动力市场去招工?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一个饭店经理的理由是:这两天满街都逛悠着找工作的民工,你根本用不着跑到劳动力市场上去招,他们自己就找上门来了。
采访中发现,多数经营者不到劳动力市场招工,主要原因是怕履行法律义务。他们很忌讳“合同”这个字眼。记者询问到的所有招工单位都不跟民工签合同,在这些店里,只要店主认为哪位民工“不合适”了,随时可以打发他走人。只有一位酒店经理说“有合同”,仔细一问,原来是店家自制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按照我市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还要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年检。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作出处理。这才是用人单位绕开劳动力市场、自行招工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