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拖了3个多月的“服务质量保证金”至今没能要回,镇江路居民吴某昨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去年9月,吴某受聘于青岛腾祥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在一家商厦销售日常生活用品。按照有关协议,“腾祥”与吴某各拿出500元交给商厦作为“质保金”。吴某在商厦工作还不到一个月时,因家中父母患病,不得已辞去工作,“腾祥”已付给她工资,但500元的“质保金”迟迟未退。昨天,记者就此事与“腾祥”负责人田翔宇取得联系。在得知吴某的境况后,这名负责人表示,由公司出钱,先将500元“质保金”垫付给吴某,剩余的事情,公司将与商厦协调解决。(记者徐勇)寻呼:127-0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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