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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综治委2001年第一次全会上强调
今年要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
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关键是要发动群众
[1月21日 3:25]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2001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对200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春节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作了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主持会议并讲话。

  罗干强调,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今年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极为重要。今年工作的关键是要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一是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做到齐抓共管;二是要强化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建设,真正做到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各地要加大基层创安的力度,把治乱与治瘫结合起来。在城市要通过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和居委会建设,抓好居民区治安防范工作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农村,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配套组织建设,搞好村委会及治保会、调解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种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要在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中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如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国有大中型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查禁黄赌毒等等。要把这些基础工作作为综合治理治本性措施常抓不懈。要强化责任制,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使综合治理变成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罗干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已沦为境外敌对势力驱使的政治工具,成为对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股破坏力量,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关系到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关键是要发动群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的部门多,基层组织网络比较健全,在组织社会力量、发动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手段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坚决的斗争。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大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开展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和“法轮功”邪教本质的活动,切实加强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基层的综治机构要把发现和掌握“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动向作为排查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重要内容,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决不允许“法轮功”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串联、聚集闹事。

  罗干强调,春节将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地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排查本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整治行动,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执法力度等方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公安部部署的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已初见成效,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彻底铲除各地的黑恶势力,特别是要坚决打击他们的“保护伞”,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