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抛弃陋习,保护区域环境,昨日,崂山区扩大了城区主要区域春节期间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范围。
昨日,崂山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旅游局联合发出通告,扩大了主要区域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新的“禁放”范围是东海路、香港东路、海口路、崂山路石老人以西和世纪广场内以及周边所有道路和绿化带;石老人以西,辽阳东路以南区域已交付使用的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高科园区域内所有公用绿地;各大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石老人海水浴场等区域。其中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石老人村以西王家村路段两侧、海口路、海尔路以西区域和世纪广场(含周边道路)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此外,所有被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的业户必须保证在室内销售,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农村集贸市场、交通路口、街道两侧摆摊销售。
为加大监督力度,崂山区特公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电话8890000,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四部门将根据管理权限,从重从严予以处罚。(本报记者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