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在部分医院实行院长年薪制试点。这将是我市卫生系统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院长年薪制将参照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的办法,把医院院长的收入与医院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发展状况挂钩,院长年薪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还将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具体的操作办法将在充分论证后于近期出台。
据悉,院长年薪制是在我市卫生系统已经进行的分配制度改革基础上实行的。目前,我市已有14家市直单位制定了卫生分配改革方案,海慈医院、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妇儿中心等单位已经进行了试点,职工工资分配拉开了档次,其中活薪部分最大差距已达6倍,充分调动了广大卫生科技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院长年薪制的实行将把这种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化。(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