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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习考核制
我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
[1月14日 7:11]

本报记者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举行,82人参加了考试。这是我市开始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后的第一次考试,今年这一考试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昨天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方面。考试采用开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学习行为、增强学习自觉性的必要措施,是提高理论学习质量、检验理论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方法。

  日前,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考核工作将坚持注重实效、考用结合和便于操作的原则。考核分脱产理论学习的考核、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考核和在职自学的考核。脱产学习结束时都要进行考核、考试,将考核与考试结果进行综合后,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记入学员登记表,并作为年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成绩。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在职自学的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基本知识和运用效果三个方面,考核方法为述学、评学、考学,在述学、评学、考学的基础上,对每名领导干部个人年度理论学习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作出评定。(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