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22日至2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青岛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青岛市200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1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批准青岛市200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1年市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青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8、审议关于增设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9、补选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10、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11、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