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1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须使用新的合同文本。但昨天,一些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他们与房产商签合同时,房产商拿不出新的合同文本。
昨天上午,一位姓韩的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昨天他到李沧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销售人员拿出了1995年起使用的旧合同。
韩先生问:“不是该用新合同了吗?”销售人员答道:“新合同文本我们买不着。”接到韩先生的电话后,记者采访了李沧房地产公司,一位姓高的先生说,新合同文本还没到,一些购房者因此拒签合同,好几个到手的买卖泡了汤。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亚联山庄、远洋滨海花园、逍遥花园等商品房的销售部门,得到的答复与此基本一致。
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一位姓王的副处长说,目前我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刚刚印出,可到位于沂水路的工商咨询中心或市建委开发办购买。(刘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