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定于1月9日举行,会期4天,建议会议议题为:
审议表决青岛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青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并审议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草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200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关于增设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青岛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补选省人大代表;人事任免事项;审议表决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工作要点(草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关于召开青岛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表决:青岛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青岛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范围及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愿参加旁听的公民,请于4日和5日上午9:00-1:00、下午2:00-4:00到德县路7号报名。(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