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干了3年,这段时间给不给买养老保险呢?昨天,关小姐向本报打来咨询电话。记者在未暴露身份的情况下,陪关小姐找到了公司的人事主管。
关小姐介绍,她从1995年6月起在青岛好世界食品有限公司上班,但直到1998年,公司才跟她签定劳动合同并给她买养老保险。“以前3年的保险给不给补呢?”为此她找到公司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公司目前效益不好,以后可以给补上。2000年12月28日,关小姐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说合同已到期,公司不打算跟她续签了。“欠我们的保险还给补吗?”昨天上午,记者陪关小姐找到了公司的人事主管,有关负责人答复说:补不补得问问公司的法律顾问,公司做不了主。记者随后从劳动局了解到,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企业就应该给职工买养老保险。(陈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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