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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監局原局長受審 攜妻帶子共同收受21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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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3-31 14:29:27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今天(30日)上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湖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謝光祥(正廳級)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至2008年期間,被告人謝光祥利用擔任湖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副局長、湖南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及湖南煤監局、湖南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之便,單獨或與其妻徐丙鳳、其子謝琳峰(均另案處理)共同收受單位或個人

名義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19萬余元。記者趙文明 阮佔江 通訊員曾妍 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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