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年内增600辆农村校车 托幼费每月报130元

    青岛新闻网9月3日讯 昨天下午两点,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万初迅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教育收费等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公布2013年将继续为农村地区学校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并再次强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准收取择校费。

    月托幼费每人每月报销130元

    昨天下午,网友们的提问主要集中于幼儿园保教费和中小学择校费问题。万初迅回复网友,一直以来,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政策作为一项社会福利政策,受到了广大百姓的好评。目前我市托儿费的报销办法是依据《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托幼园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08〕287号)》,报销标准 :月托幼费低于每人每月130元的,据实报销。月托幼费超过130元(含130元)统一按每人每月130元报销。 属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子女的在职职工,托幼费按规定报销。

    公办民办幼儿园收费各有标准

    至于有些家长质疑个别民办幼儿园收费很高,万初迅回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由市教育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共同核定;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2013年再为农村地区学校配置600辆专用校车

    近年来,青岛市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发展,2012年为农村偏远学校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列为政府市办实事,共开通线路1170条,服务学校204所,惠及学生41466人。2013年继续为农村地区学校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关于在市内三区配置校车问题,目前处于调研阶段,正在征求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的意见。 (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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