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长夏耕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等,听取了关于全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
会议提出,为推进和规范建筑节能工作,2007年国家修订了《节约能源法》,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既关系到我市整个城市的科学发展,又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迫切需要制定《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条例(草案)》主要规定了总则、新建建筑能源、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在推进民用建筑节能中,要充分考虑设计与建筑、节能要求与建设成本、新建筑与已建成建筑等关系,从建筑耗能的重要领域入手,落实好国家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会议认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活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的医疗卫生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医疗卫生涉及每个家庭、每一个人,要切实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切实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会议研究了我市近三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农村住房建设要以五市政府为主,全面落实好省政府会议的要求。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目标是,农村住房建设三年新建约16.6万户,今年计划新建7.2万户,其中农民经济适用房建设1.7万户;村庄改造启动58个村庄,新建3.5万户;农民自建房2万户。危房改造三年计划改造2.2万户,今年计划改造0.86万户,重点考虑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等急需救助的群体。
会议对《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关于全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关于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议确定,《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将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