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3部门联合开展的“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推荐活动,日前已经在全市启动,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推荐参评。
一、活动主题
深切缅怀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涌现出来的全国先进典型和为青岛市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颂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激励全市广大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标准
(一)“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历史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2、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3、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4、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市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做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3、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三、推荐程序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提名推荐的专用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热线电话等,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提名推荐“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开辟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密度和力度,迅速形成舆论强势;市主要新闻网站要发布推荐消息,按要求组织网络投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编发手机短信,组织手机投票,扩大推荐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提报推荐名单。“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提名推荐范围,按照评选标准要求面向全国、立足青岛,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也可以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人选。入选推荐名单由市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研究后对外公布并组织网络、手机投票推荐。根据提名推荐人选支持率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推荐上报名单,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并按要求组织下一轮投票推荐。我市推荐人选名单截止时间为6月13日。
(三)组织投票推荐。根据省组委会确定的我市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和“山东省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初审名单,市委党史研究室和有关区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进行核实、整理事迹材料并填写事迹表,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后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根据省组委会要求(公众支持率占60%和评审组投票支持率占40%),市组委会办公室重点围绕我市推荐入选名单,协调媒体动员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填写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等不同方式参与评选活动,力争我市推荐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青岛警备区政治部、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下设评审组,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候选人提名把关、参与正式人选的投票表决、提供有关咨询等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和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全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纪念青岛解放60周年活动总体部署安排,从我市推荐入选的“为新中国成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中选择一批重大典型,9月下旬协调组织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共和国建设者”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择优向全省、全国推荐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宣传处,联系电话:85911725,传真:85911711;市网络文化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5730115,传真:85730115,电子邮箱:qdsanping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