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立“精神文明台账”实现文明单位动态长效管理
青宣网  2007-09-30 15:44:47 

    为加强和完善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工作,青岛开发区建立了两级“精神文明台账”制度,对文明单位由过去的年终一次性评比考核转变为对创建过程和具体活动内容的考评,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实现了动态长效管理。

    一、建立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精神文明台账”主要收集记载各单位创建活动的原始记录,形式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像资料等,台帐项目主要有: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和规划;与精神文明创建有关的硬件投入及建设情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效果和社会评价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情况;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精神文明阵地和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社会监督和评价情况;其他创建活动及各种荣誉材料等。台帐完整记录了一个单位创建工作的过程和细节,能够真实地反映其创建工作的质量和全貌。

    二、实行规范有效的考评机制。要求各单位把台账资料作为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由专人负责,平时注意收集和积累台账资料,及时按项目做好分类记录。各基层党委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台账的督查工作,确保台帐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序。在各单位“精神文明台账”的基础上,区文明办建立区级“精神文明台账”,各单位每月上报台账记录,由区文明办筛选整理后记入区级台账。区文明办还定期就台帐记录内容到各单位检查考核,将考核成绩也记入相应单位的区“精神文明台账”,使台帐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各单位平时的创建情况。

    三、充分发挥动态管理的作用。区文明办根据“精神文明台账”记录,每半年在全区通报各单位创建情况,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有效提升了各单位的创建积极性;各单位争先恐后,积极谋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使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台帐”更加充实丰富。在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的复查评选过程中,开发区文明办充分利用台帐资料,将台帐记录作为文明单位复查评选的重要依据,根据日常和年度台帐考评结果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理由更加充分,复查和新评选的文明单位均顺利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真正是素质过硬的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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