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各单位党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3周年,经市委同意,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决定,“七一”前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继续开展“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全市开展“党员奉献日”
集中活动,是广大党员实践党的宗旨的有效形式,是深入学习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使广大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地为社会做奉献,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树立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今年“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的主题是:“尊老爱幼,帮困助残,奉献社会”。各级党组织围绕主题,可以开展以下几方面内容的活动:
(一)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党员帮助残疾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户、困难家庭,扶助困难学生,关心孤寡老人,开展捐款捐物和无偿献血等献爱心活动。
(二)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深入社区、村(居),开展便民服务、政务、法律、医疗健康等有关业务咨询和科技知识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帮助解决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各种疑难问题。
(三)治理环境活动。发动和组织广大党员深入街道、社区、楼院、村街、公共娱乐场所清理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环境,解决脏乱差和卫生死角,为群众创造清洁、美好的生活环境。
(四)岗位奉献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义工队等形式,以许振超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积极完成单位或社会中急、难、险、重的突击任务。
三、方法步骤
“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主题、分头实施的方法进行。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统一牵头,市委宣传部具体部署,各市区、各工委组织落实,各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员奉献活动范围可在本行业、本部门和本单位,也可跨行业、跨系统、跨部门,走向农村、走向社区、走向社会。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党员奉献活动,让党员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
具体步骤:
(一)从下发通知至6月20日,各级党组织按照全市“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部署和落实实施措施。
(二)6月21日至30日,全市“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时间,其中,6月26
日(周六)为全市集中统一活动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奉献活动。
(三)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系统逐级汇总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情况,报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处。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党员奉献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作为党员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把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纳入年终党员教育工作评比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巩固党员奉献日活动的成果,努力把“党员奉献日”活动打造成我市党员教育工作的品牌。
(二)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配合。要全面发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党员奉献日”活动。要结合残联开展的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等活动,突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切实解决部分残疾人实际困难。要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帮扶对象,落实帮扶任务。要充分运用党员义工队、党员突击队、双扶双联、帮扶结对等多种形式,号召党员从物力、财力、人力等多方面开展党员奉献活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把党员奉献活动与党课教育结合起来,使每个党员普遍受到一次党课教育,参加一次实践活动,树立一个良好形象。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奉献日”活动的意义、主题和任务要求。要动员模范党员带头奉献,先富起来的党员多做奉献,经济发展较好单位的党组织主动奉献,把党情和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单位在活动中要营造相应的氛围,插挂旗帜和横幅标语,宣传“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的主题。各新闻媒体要组织好宣传报道。
(四)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活动期间,市委有关部门将组织督查,并对各单位开展“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的情况予以通报。各市区、各系统也要采取相应的督查措施,确保“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落到实处。
(该文为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中共青岛市纪委《关于开展“党员奉献日”集中活动的通知》200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