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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在论坛中发现了许多反映劳动合同问题的帖子。在不少网友的经历中,劳务派遣成了众矢之的。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劳务派遣就已经是许多单位为逃避用工负担而常用的手段,伴随着新法的出台,迫于工龄、工资等的压力,又有众多单位使用起了劳务派遣,而且是“华山一条路”,强迫员工接受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否则就离职,劳动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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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新法推出了劳动合同范本,并严格限制了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但是许多用工单位仍然在新法实施之前,将一份不符合新法要求的合同摆到了劳动者面前。一位因拒签不合理劳动合同而离职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所在公司的情况,王先生工作的公司位于崂山区株洲路,是一家搞通讯研发的美国公司,该公司要求员工在07年12月29日中午12点前签订劳动合同,以躲过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劳动合同法》,......[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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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莱西市的青岛吉明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浦田英和打着为公司成本削减、缩减员工为目标进行裁员,裁员目标是部分10年工龄老员工,为此公司推出了一份内部问卷,包括5方面内容。要求员工进行内部投票,并在没有公示投票结果的情况下进行了大面积裁员。......[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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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法实施之前,不少用工单位都存在数量不等的无合同人员和临时工,为规避新法可能带来的“麻烦”,部分单位采取清退或者劳务派遣的方式来应对新法。
部分人得到了劳务派遣合同,却丢掉了工龄,而部分人则失去了工作的机会。......[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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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新法实施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改变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同时要倡导社会建立一种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部分企业的做法看起来可以暂时逃避责任,实际上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进步信号的,注定会受到惩罚,他们将来也必须要接受这一现实。”......[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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