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来,青岛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在全市持续开展了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各地“妇女之家”晒出家庭温馨照片1万余张,设立最美光荣榜8000余个,举办家风家训故事会、评议会5000余场,全市涌现各级最美家庭4万余户,评选市级最美家庭537户。
寻找最美家庭,弘扬优良家风。只要是在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的家庭,就是我们期待的“最美家庭”。广大家庭可以到最近的社区(村)“妇女之家”,或登录青岛妇女网、青岛新闻网“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专题网页自荐 “最美家庭”,并关注“青岛市妇联”官方微信参与活动互动。从4月5日起,可到青岛妇女网、青岛新闻网“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专题网页参与投票。
让我们共同发现美,分享、传递爱与幸福。
2016年3月—2016年10月
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皆可参与。
候选家庭推荐通过组织推荐、家庭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的推荐、评议、认可为依据,通过群众层层推评,择优逐级推荐候选家庭。( 2014、2015年已在市网展播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岛城最美家庭”推荐时间为2016年4月8日前。
2.家庭自荐。登陆活动官网—青岛新闻网,或青岛妇女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市妇联申报,也可直接寄青岛新闻网。"岛城最美家庭"自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