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岛城在售楼盘促销风渐起
“新国六条”允许以合理的价格促销 开发商:国家的意图是让市场重新流动起来
辽阳西路上新房林立(记者 王建亮 摄)
继二套房贷、降息等措施之后,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六条”)也正式“出炉”。什么叫“合理”的价格?是国家要给开发商降价行为“撑腰”?还是要刺激成交量?采访中记者发现,“以合理的 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成了业内最热议的话题。
现场 促销有2到3个百分点优惠
昨日记者在岛城的多处楼盘采访时发现,目前开发商的打折降价行为已由原来的“暗降”变成了“明降”:百通馨苑7区的95折优惠、广华东山峰景的99折优惠……同时,四方一楼盘推出了“交2万抵4万”的活动,城阳区某楼盘也推出了特惠房源,起价仅有5300元/平方米。另外还包括购房免契税、一次性付款优惠150元/平方米的活动等。
一位售楼经理私下向记者透露:“现在每个楼盘2至3个百分点的优惠自己都能拿到。要想拿到比开发商对外公布的价格更便宜的报价,一般要过三道关:售楼小姐手里有一定的折扣,售楼处经理手里还有一个折扣价,再就是总经理那还有个折扣价。”
开发商 刺激楼市重新活跃起来
对于国务院的“表态”,开发商有什么看法?青岛百通集团总经理方立才认为:“现在楼盘降价促销已经很普遍。在开发商能做到的范围内把价格降下来促进房产销量,只要市场认可这个价位我觉得就是个合理的价格。”
同样,青岛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海也认为:“国家的意图是让市场重新流动起来,这也是买卖双方都愿意的事。每个楼盘降价行为都不一样,这也是让整个市场不同的看法有了共识。”
专家 什么是“合理”的价位?
其实,老百姓最关注的还是什么叫“合理的价格”,?岛城知名房产观察人、今鹏翔投资有限公司CEO修方舟:“国家头一次把问题说的更具体了,之前从未谈过价格。成本加利润就是合理的价格吗?也不见得。我认为市场买卖双方都接受的价位就是合理,而不是一味的降价,这都不合理。”
律师 开发商低于成本降价不违法
记者了解到,新政最迟明年1月1日实行,楼盘降价开发商是否该赔要看合同约定,降价过程中的纠纷将交由法律解决。既然不允许开发商超过核价规定的幅度来销售,那么过分低于核价的价格是否政府也应该干预? 元鼎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认为: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根本不存在违法一说。一般来说,没有签合同的,购房人只要肯舍得不要几万元的定金,就可以退掉之前所选的房屋。
如果业主单方面断供,开发商由于是业主贷款的阶段性担保人,因此开发商可能要先替购房人把银行贷款全部还上,这样开发商就代替银行成为购房人的债主。开发商可拍卖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只要卖出价能高于开发商帮业主还的贷款就可以,开发商不会再替业主考虑利益,而且购房人还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法再贷款,“这个后果相当严重”。(记者 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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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适度回调 有利房市发展
据新华社消息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茅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07年5月份以来加强价格调控、应对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张茅说,高房价适度回调有利于房地产业回归理性健康发展,但要避免房价大幅下跌。
张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时说,总体上看,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外部压力明显缓解,部分重要商品价格过快下跌的矛盾逐步凸显。
张茅说,要完善价格上涨时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的补贴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要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此外,张茅还指出,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从严控制廉租房租金,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抑制地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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