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派500骨干到农村支教
支教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每月补贴500元或800元
早报讯 在市南区小学优秀学校、优秀教师实行结对之后,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又出新举措。记者昨天从2008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启动大会上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将每年选派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支教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根据支教的类别,支教教师可享受到每月500元或800元的补贴。
确定三种支教方式
记者了解到,城区教师支教是指城市学校(含区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的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顶岗教学至少一年以上。原则上每年暑假组织。主要形式和途径有:区域内城区教师支教;跨区域城市教师支教;校对校协作支教。
选派支教的新聘教师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以上。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不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支付。
支教期间可获补贴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支教活动,我市将对支教教师给予补贴。由市财政设立城区教师支教专项补贴,对支教教师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予以经费保障。市内四区跨区域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800元;五市三区区域内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0元。
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参考。对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表现突出者,市教育部门将给予表彰奖励。
骨干教师有标准
记者了解到,支教选派的骨干支教教师有一定的条件,如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在本单位应连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学段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业务水平较好等等。在支教期间,骨干教师要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至少完成一篇关于农村教育的调研报告。而新聘用的支教教师则要撰写读书笔记,进行教学反思,积累教学案例,帮助农村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记者 李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