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其他排量的税率保持不变。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这一“旧时王谢堂前燕”,如今飞入寻常百姓家。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大幅攀升,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有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机动车消耗了全国汽油总产量的85%,柴油总产量的42%左右,汽车成为石油消耗增长的主要因素。由此可见,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如今,一直炒得沸沸扬扬的汽车消费税调整政策终于尘埃落定。到9月1日消费税正式实施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岛城的经销商对此作何反应?消费税的调整对购车者有哪些影响?业界专家又是如何看待消费税的调整?更多精彩内容马上为您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