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袁榕) “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从速受理和办理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记者从四方区检察院了解到,全省首个“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在该院开通,主要受理学教、劳资、医疗、家庭、住房纠纷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据悉,“绿色通道”将与“24小时民生热线”、“民生服务电子邮箱”互动,引导和帮助低保或残疾等社会困难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对于经查实确属特别困难的群众,该院还可帮助他们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拆迁安置房屋纠纷案中的申诉人王某就是“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的受益人之一。她对关于其与堂兄房屋纠纷的判决存在异议,遂向该院提出申诉。接到案子后,该院认为此案是关注民生的房屋拆迁纠纷案件,遂启动了“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仅用10天时间便完成了审查、评议、汇报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终建议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据了解,2000年在四方区某房屋拆迁中,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纠纷,王某被堂兄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并撤销第三人田某赠与王某的公证。该案经过二审终审法院判决,第三人田某并不因其是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而取得该房屋完整的所有权,不完全享有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田某与王某的房屋赠与合同归于无效。随后,对判决不满的王某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该案时间长,人员变动较大,取证比较困难,为了调取第一手真实的证据材料,承办人不辞辛苦多次到安置房屋现场和相关部门调查复核取证,经过仔细阅卷和集体评议后认为,法院对该案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第三人田某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该公证的赠与房屋合同有效;被申诉人王某某已于拆迁前8个月将户口迁走,不属于安置人口。随后,该院建议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该院意见。
记者了解到,自“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开通以来,该院立案受理涉及民生案件11件,其中6件已上报至市人民检察院,其余5件正在审查过程中。此外,为给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该院还开通了人工服务热线83012030和24小时电话自动受理热线83742000以及民生服务电子邮箱minshengfuwu@yahoo.com,力求成为百姓的高效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