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1日讯 3月21日,2008年全市清明节“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上市民政局董玉增副局长宣读了《青岛市“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工作实施意见》,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确保“平安清明节”。
清明节历来都是群众集中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高峰期,是殡葬系统最紧张、压力最大的特殊时期,同时今年清明节是成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殡葬领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严峻。
安全保障是清明节期间的重要工作。各区市将建立安全保障系统,一是建立应急体系,尽早制订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管理预案,建立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防止漏报、迟报。二是明确责任,抓住重点工作环节。各殡葬服务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保证全员上岗,责任到人,对群众祭祀活动范围、时间、路线、安全服务保障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要采取必要措施,疏导祭祀人群规模、缩短滞留时间,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消除隐患。
同时我市将全面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收费和商品要明码标价,不得借清明节哄抬价格,让群众放心消费、满意消费。
为缓解交通、公墓集中祭扫的压力,民政部门提倡市民开展居家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错峰祭祀等现代时尚的祭祀方式,自觉破除丧葬迷信,消除愚昧,移风易俗,保护环境,树立文明新风,推进社会的丧葬、祭祀习俗改革。(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张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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