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李沧区城市建设发展步伐,根据工作需要,为李沧区建管局局属用人单位公开招聘10名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面向社会招聘6名左右,面向今年应届大学生招聘4名左右。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热爱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诚实守信,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面向社会招聘的条件
(1)专业:规划、工民建、给排水、工程造价及土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特殊情况: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资格,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条件可适当放宽。
2、面向应届大学生招聘条件
(1)专业:规划、工民建、给排水、工程造价及土建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2)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初审、考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2月3日起,至2月22日(正月十六)。(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李沧区书院路62号)
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职称证件、学生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能力水平的资料、证书等原件(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三张,(报名复印资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规划、工民建、给排水、工程造价等城市建设方面的基本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作为录用成绩。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08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在李沧区建管局。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招聘数量1:1.2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
(五)体检、政审、考察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和考察主要是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规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正式聘用人选。
三、 待遇及管理
(一)人员的分类
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根据自身工作经验及业务能力水平的高低,分为不同档次,总体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专业技术人员。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资格,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工作经验丰富,曾经主持过两个以上大型工程。
2、普通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二)合同的签订
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录用,与建管局局属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专业技术人员表现情况确定是否再予以续聘。
(三)待遇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月薪2400元,普通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月薪1200元,试用期满留用的,正式工资实行年薪制,并补发正式工资与试用期工资差额。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标准为3.6-6万元。
普通专业技术人员年薪标准为1.8-3.6万元。
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四)人事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任期间,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
(五)考核
用人单位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年的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情况,按照上年年薪的2%-5%递增。
李 沧 区 人 事 局
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2008年2月3日
面向社会招聘登记表(点击下载报名表格)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登记表(点击下载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