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男,1982年10月15日生人,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共青团员,山东成武县人,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110大队科员。2005年5月7日凌晨,该同志因公牺牲。
该同志自2003年7月参加巡警工作以来,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刻苦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七一"讲话和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唯一标准,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团结同志,树立了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历年来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工作中,该同志立足于本职工作,坚持维护社会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加班加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了巡警工作的新局面,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表扬和肯定。期间,该同志共参与接处警898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27人,治安拘留50余人解决群众求助80余起,以实际行动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一、刻苦学习,强化练兵,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基础技能的锻炼和提高。刘刚同志针对自己参加工作时间短,工作和环境不熟悉的实际,认真按照分局和大队领导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积极投身到练兵活动当中,对业务知识坚持不懂就问,刻苦学习,对巡逻当中识别、盘查、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检查涉案物品,以及巡逻方式方法等知识,向老同志多、学多问,多记,迅速掌握了各项知识和基本技能,仅学习笔记就写了5本。同时,该同志在加强自身业务基础技能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和水平,对体能训练和擒拿、格斗等技能,不间断地加强锻炼,为尽快掌握训练技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该同志在分局、大队组织的全员培训工作中严格训练的同时,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加强体能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时刻以充沛体能保证高标准完成各项训练课目,最终考核成绩均达到优秀,被大队评为练兵标兵,两年的工作和生活,同事们都说他不怕苦、不怕累、悟性高、适应环境快,进步迅速,领导说他锻炼成了一个吃苦耐劳、肯于钻研、作风干练、业务精通的公安战士。
二、满腔热忱,甘于奉献,全身心投入到治安巡逻,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工作之中。工作中,刘刚同志注重将学习成果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做到干中学,学中干,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寻找线索,发现线索,打击违法犯罪。同时,在巡逻执勤中提高警惕性,带着警情、案情巡逻,善于发现可疑情况,并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清,决不漏掉一个可疑之点,漏网一个不法之徒。2004年2月18日23时许,该同志与执勤民警通过细心巡查在黄岛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路口当场抓获孙友辉(20岁,吉林省人)、孙法力(19岁,吉林省人)两名盗窃汽车嫌疑人。2004年6月6日零时许,该同志与民警巡逻至昆仑山路与齐长城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男青年骑一辆三轮摩托车,行迹可疑。值勤民警立即停车盘查。将盗窃古力井盖嫌疑人李桂松(33岁,西南辛人)抓获现行。2004年8月25日20时许,刘刚同志随8号巡逻车在松花江路海尔工业园附近巡逻时,通过细心巡逻抓获一名驾驶机动三轮车盗窃海尔工厂包装原材料的嫌疑人丁建国(男,日照五莲)。2005年3月31日凌晨2时46分,当刘刚同志与同事巡逻至团结路海信工业园东门时,发现两名男子骑两辆自行车处南向北行驶,车后座上均绑有一些东西,见到警车后,两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刘刚立即责令其停车接受检查,但二人反而加速逃窜,刘刚与民警王伟快步上前,将二人拦住,发现两辆车的后座上均放着四块钢板,经民警当场盘问检查,两名嫌疑人分别为张东海(男,23岁,济宁市金乡县人)、孙运刚(男,19岁,临沂市莒南县人),二人对其从科瑞特机械公司盗窃钢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巡逻守候打击犯罪仅仅是巡警的一小部分工作,在发案后,迅速出击、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对巡警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刘刚根据所在辖区实际,与同事们坚持在"快"字上下功夫,工作中始终坚持快速出击,以快制胜,在接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迅速赶至现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5年3月27日22时许,接指挥中心指令:群众报警,柳花泊同三线调整路口,有人敲诈过往大车。刘刚同志与鲍德强、李凯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敲诈的嫌疑车辆鲁B16959、鲁VB9705控制,并将四名嫌疑人抓获。2004年3月12日10时20分,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康家花园642号楼4单元301室发现一名入室盗窃的嫌疑人。刘刚与民警李志兵迅速赶到该楼楼下,犯罪嫌疑人看到警车后竟然孤注一掷的打开窗子从三楼跳下,然后仓皇逃窜,刘刚和李志兵迅速追击,在其逃出20余米后将其抓获。经盘问得知,该嫌疑人名叫李长山(男,38岁,黄岛后湾村69号),是一名因盗窃犯罪多次被打击处理过的惯犯。自2003年以来,该同志共参与接处警898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0余人,其中刑事拘留27人,治安拘留50余人解决群众求助80余起,为维护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一定贡献。
三、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忠实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群众的事无论大小,能帮的我都要帮。"是刘刚经常说的一句话。身在110大队,有警就接,有难就帮,有险就抢,有灾就救,是他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他把单一的街面巡逻扩展到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工作轨道,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2004年2月8日,一名男青年因家庭琐事登上花林大厦顶楼欲跳楼自杀。接指令后,刘刚和同事迅速赶往现场,并登上楼顶,发现一名男青年站在花林大厦顶楼平台西北角处,情绪激动,大声叫嚷,不让民警靠前,随时都有可能摔到楼下,情形十分危险。民警们一面上前劝说该男青年,稳定其情绪,一面寻机上前抓住该男青年,救出险境。就在此时,男青年叫其妻子薛娜给他手机要打电话给家人,而薛娜的手机此时已没有电了。刘刚将手机递过去,欲乘机抓住他,而该男青年却叫刘刚把手机放在一旁自已拿,威胁其不让靠近。打完电话后,该男青年突然双手抓住拦杆翻身欲往楼下跳,整个身体悬在半空,十分危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刚同民警薛金存快步上前,不顾自身安危,俯下身去紧紧抓住男青年的两个手腕,其余民警都赶上前来死死抱住两位民警双腿,僵持了大约十分钟,由于该男青年在楼顶站了很久,全身冻得僵硬,将他拉上来十分费力,刘刚和薛金存的体力渐渐不支,男青年的身体慢慢向下滑去,关键时刻刘刚利用自己身高的优秀,拼力拉住该男青年的手腕,最终将该男青年拉上楼顶平台,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2005年2月18日23时30分许,一中年男子急匆匆地跑到110大队值班室,自称叫张坤朋(35岁,高密市夏庄镇人),报称其弟弟李玉值于18日上午乘坐济南至黄岛的客车,到开发区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人担心其出现意外,心情十分焦急,请求民警协助查找,并提供其体貌特征为男,28岁,身高160cm左右,弱智,身穿黑色外套,随身携带两个黑色提包。刘刚同志考虑到该李玉值是乘长途车来的开发区,分析该李极有可能在客运路线途中下车,遂决定对江山路、香江路、武夷山路、长江路等相关路段重点巡查,并适当将范围扩大。当巡逻到齐长城路与团结路路口时,刘刚发现一男青年站在路边,已被冻得瑟瑟发抖,地上放着两个黑色手提包,该男青年的衣着及体貌特征与李玉值十分相仿,遂立即上前询问,但该男青年口齿不清,只说自己来找哥哥。民警立即联系张坤朋前来辨认,张坤朋到现场后一眼就认出该男青年正是自己的弟弟李玉值。张坤朋非常感动并当场拿出200元钱要给刘刚以示感谢,被刘刚惋言谢绝。张坤朋激动地说:"你们开发区的110民警真是太好了,不愧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参加工作以来,刘刚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时常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就在该同志牺牲的当天,本该刘刚同志休息,该考虑到让其他民警多休息一天,主动接替他人值班。整个五一节期间,该同志没有休息一天,一直战斗在工作岗位上,直到2005年5月7日凌晨1时20分许,该与其他民警一起在赶往开发区"小天鹅"火锅店增援1号110警车处置打架案件的途中,行止行至齐长城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时,被贾继业驾驶的鲁A73575斯太尔自卸货车撞击,致使坐在警车内的刘刚当场牺牲,为自己心爱的公安事业和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