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综合新闻 > 正文  
 
山东出台新规 污染海洋环境最高罚款20万元

青岛新闻网  2006-11-07 17:50:10 山东电视台

 

  从本月起,国家海洋局颁布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因为海水养殖、海洋勘探等海洋工程而使海洋环境污染的,最高将处以20万元罚款,给海洋环境建起一道“保护闸”。

  以前山东省自然海岸线长3121公里,近几年来,港口码头、盐田、
海水养殖和填海造陆等海洋工程的兴建,改变了沿海的自然环境,使海岸线减少了近600公里。以往对于污染海洋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个条例的实施,强化了对海洋工程的监管,保护了海洋环境,有利于保持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孙杨 刘旭)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企业污染尽收天眼 足不出户环境污染行为被监督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青岛华臣电影城11月18日盛装启幕
· 美国童乐儿童英语免费学(送教材)
· 对外经贸大学MBA十班开始招生
· 青岛唯一全外教授课的英语学校
· 走近大师,俄罗斯当代油画展开幕
· 记者节:极地海洋世界请您休息一天
· 从厨房到餐桌这是WMF的世界
· 麦凯乐盛恩回馈10日 商品促销
· 文蒸嘉尔、金贝儿联合招生进行中
· 青岛电子商务形象大使大赛报名中!
· 雪佛兰秋季巡演,免费报名抢奖品!
· 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班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