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统计数据,2007年青岛市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计70余万人,全市共免收杂费1.65亿元。免收杂费全部由政府出资。
据悉,在没有免除杂费之前,城市小学生1-2年级每学期每人需交杂费100元,3-6年级每学期每人需交杂费123元,初中生为175元;农村小学生1-2年级每学期每人需交杂费80元,3-6年级每学期每人需交杂费100元,初中生为143元。从本学期起,我市在2006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学生杂费。至此,我市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段免杂费教育。
(巩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