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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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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
教育事业要完成九大任务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
实现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
15岁以上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5年
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低于发达国家3年以上
《天堂向左,深渊往右》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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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
教育事业要完成九大任务

青岛新闻网  日期: 2007-05-25  来源: 青岛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中国政府网日前公布《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我国将在“十一五”阶段,完成九项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这九项任务包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增强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建立健全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

  《纲要》还提出“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区域教育更加协调,义务教育趋于均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创新能力稳步增强;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纲要》强调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加大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治教;全社会共同努力,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通过这些措施来保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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