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6部委21日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后,又一事关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局的纲领性文件。
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纲要》明确提出,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纲要》确立了我国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突破中医药传承和医学及生命科学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争取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进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应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
《纲要》指出,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基本任务是:“继承,创新,现代化,国际化”,将中医临床研究、中药产业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标准规范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的优先领域。
逐步建立传统医药国际标准
《纲要》明确提出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推动中医药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纲要》指出,中医药国际化的目标是要使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使中医药服务和产品逐步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主流市场,中医独特的医疗保健康复模式及其价值逐渐被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在国际上争取中医药的合法地位。
为实现中医药国际化的目标,纲要将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列入中医药发展的优先领域。
相关部门将努力促进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医药进入国际主流市场;建立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合作网络,加强与世界不同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国际科学共识为基础制定传统医药国际科学研究计划,针对传统医药应用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深化对传统医药科学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的相互融合及共同发展;逐步建立传统医药的国际标准,提高传统医药产品的研发效率和生产、应用及管理水平;建立推动传统医药发展的国际协调机制,在政府间框架协议指导和国际组织支持下,形成若干个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传统医药科学研究中心和信息中心,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