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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仲裁快速出击,助力打赢维权战“疫”

2020-02-21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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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21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

发挥调解作用,保证仲裁工作高效进行

庭审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同时引入工会法律维权岗的庭前调解程序,争取将双方矛盾较小和标的额不高的案件于庭前达成和解,既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也避免了开庭审理导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通过电话通知和沟通调解,成功调解杨某与某公司的劳动仲裁案件,杨某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顺利接收到单位的调解款项,采取电话录音刻盘存档的灵活撤诉方式替代向仲裁院送达撤诉决定书,此次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截至目前,采取电话调解、电话录音撤诉的方式,已调解案件达9件。

及时调整办案流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于公告延期开庭的庭审,提前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延期开庭。对于原定近期开庭的案件,合理处理有关人员的延期开庭诉求。对处在疫区或是处于隔离期的相关当事人,确因疫情无法参加庭审的,协调双方当事人主动延期,减少在疫情尚未结束时期的聚集和接触。通过调整,延期开庭30个庭次,保证在疫情高发期能够进行物理隔离,主动避免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的正面接触。

推行“互联网+”,实行网上预立案

推行不见面立案,减少非必需的现场办理,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将原需本人现场提交的立案程序电子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网站填写仲裁申请书,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经过网上审核通过之后,申请人将立案材料邮寄至仲裁院,现已通过该功能在网上审核通过12例立案申请。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统一采取邮政专递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尽量避免服务窗口等流动性较强场所的人员密切接触。

加强卫生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的庭审环境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大预防性消毒和通风的工作力度,配备额温枪、口罩、手套、护目镜、酒精、洗手液等。严格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实行防疫卫生责任制,不留卫生死角,做好庭前庭后消毒工作。对如期开庭的庭审,开庭前对参加庭审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设立疫情防控登记处,要求开庭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告知其隐瞒相关病情等事项的法律责任,同时张贴“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内”的警示语,保证往来人员身体健康及身份信息真实。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量控制庭审时间,尽量加大庭内人员的间隔距离,保持庭内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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