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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电子商务协会做出处罚
    发布时间:2018-12-21

青岛新闻网12月21日讯 近日,民政部依法对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2016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为9.26%,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此外,近日,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来源:民政部官方网站

 
主办单位:
青岛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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