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全市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在全市境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等法人单位和农村住户中16 周岁及以上居民。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法人单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信息及需求,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
二、调查方式
1、对法人单位统计调查。法人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关于开展全市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的通知”,下载统计调查表,按要求如实填报后,将统计调查表电子版报送至所驻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由街道(镇)调查员入村(社区)进行调查。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调查。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
4、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统计调查。由人社部门组织开展。
三、有关说明
本次调查是经山东省统计局批准,按照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的。根据《统计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回答法定统计调查项目的义务,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调查项目。我们将严格遵守《统计法》的规定,对被调查单位填报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露。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