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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媒体拒绝违法广告承诺书

来源:-- 2014-08-15 09:49:16 字号:TT

    青岛市新闻媒体单位恪守职业道德

    拒绝违法广告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断提升新闻媒体单位公信力,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广告发布质量,积极争创“全国无虚假违法广告城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青岛市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发布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坚决不发虚假、违法、低俗广告,不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

    二、健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严格落实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两分开的要求。建立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自查清理发布的广告及信息,严格广告发布程序,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和广告发布“三级审核制”,自觉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认真查验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三、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不断提高广告发布质量。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绝不以经济效益为由损害媒体公信力,绝不以市场竞争为由违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任何时候都要积极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主动公开广告收费标准,不随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尊重广告客户的媒体选择自主权,不打压、不诋毁竞争对手,不以非正当手段承揽广告业务。

    四、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强化公益广告发布行为。弘扬优良传统,宣传先进文化,以更多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引导社会公众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媒体单位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有关部门公告或责令停止发布的违法广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发布,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行为的扩散,维护广告行业良好形象,促进广告行业科学发展。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公司

    青岛出版集团公司

    半岛都市报社

    青岛新闻网络传播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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