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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企业工资不得低于指导线 6区1500元/月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7-09 14:55:16 字号:TT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卫国(左)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7月9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卫国做客本网民生在线,与网民在线交流。

    网友“yantao5656”提问:“请问刘局长,我市每年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政策,很受职工欢迎和热盼。但在执行落实中,是否带有强制性的?最低指导线的落实,对于主管部门有无考核企业落实最低指导线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职工合理的实现最低工资得到涨幅?”

    刘卫国回复,根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当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我市近年来按规定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6区月最低工资1500元,4市月最低工资1350元;2013年我市6区月最低工资1380元,4市月最低工资1220元;2012年我市7区月最低工资1240元,5市月最低工资1100元。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违反本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记者 谢小真)

    网谈问答:

    网友:为什么青岛的投保基数全省最低?(为什么不用非私营企业在岗平均工资数)请给个明确回复,1、为什么?实在搞不懂。2、职工退休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嘉宾:网友您好!

    1、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青岛市统计局负责公布,根据有关规定,社保部门目前使用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今年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依据。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或60%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2、企业职工退休后,计发养老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重要的计发依据,因此,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职工退休待遇是有影响的。

    留言板:年年都是最难就业年

    嘉宾:刘卫国  网友您好!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当前就业压力很大,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27万。从这个角度讲,今年称之为“最难就业年”并不为过。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实施了四轮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我市将通过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优化创业扶持政策力度、下沉公共就业服务等手段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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