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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小学5方面强化消防安全

来源:黔中早报2014-02-26 14:08:11字号:TT

    培训师生使用灭火器、消防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近日,安顺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专对全市中小学校新学期开学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通知要求,开学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将进行一次火患排除,并具体落实责任人。对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新学期开学前,为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消防自救知识水平,全市教育系统将从5个方面强化消防安全工作。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将组织力量深入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整改经费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3、要求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活动等活动中落实好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工在职培训内容,开展相应的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工作,使广大师生能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报火警、扑救起初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防火措施。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学校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贵州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放置障碍物体,严禁在工作期间锁定、遮挡安全出口和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5、要求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凡是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因失察、失职、渎职问题发生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黔中早报:李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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